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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出台房产新政利好购房者

(时间:2008-11-29 12:10:53 共有 人次浏览)
据湖州日报报道,日前,湖州市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对广大购房者来说,此“新政”的出台是一个利好消息。“新政”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双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从25万元调整至3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从18万元调整至20万元。而且,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不包括二手房、自建房、翻建或大修房)时,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即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可放宽到购房总价的80%”。

      “新政”实行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契税补贴和存量房交易税收补贴。根据“新政”,从即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个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备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完税凭证,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等。从即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个人买卖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并缴纳相关税收的,买卖双方凭完税凭证,按在交易过程中缴纳的税收收入根据地方体制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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